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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30/2023-1856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3-10-12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临平区建设工程渣土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10-12 16:45:34 浏览次数:
一、废止原因
《临平区建设工程渣土长效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5日制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渣土“两审批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但自2022年6月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杭城管局〔2022〕39号)新规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渣土“两审批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城管委〔2018〕51号)同步废止;另外,《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于2022年9月29日,重新修订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上述新修订或新出台的地方性法律及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对建筑垃圾的分类、工程渣土的定义、审批管理及执法工作都作出了较大调整,已与《办法》规定内容存在冲突。
二、废止依据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审批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通知》(杭城管局〔2022〕39号)。
三、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71-8953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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