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1/2023-17001 文件编号 临平发改价格〔2023〕8号
责任部门 区发改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发改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3-06-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2-2023-0002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征求意见和反馈: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关于建立临平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 2023-07-10 15:35 浏览次数:

杭州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区天然气价格改革,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指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3〕52号)、《关于修订完善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临平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见附件)


附件:临平发改价格〔2023〕8号.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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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临平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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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平稳有序推进我区天然气价格改革,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2〕30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问题指引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函〔2023〕52号)、《关于修订完善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23〕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建立临平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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