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4-18457 文件编号 临平政办〔2024〕37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2-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1-2024-0006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征求意见和反馈: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4-12-26 14:47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临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全面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1号)、《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4〕59号)、《杭州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2023—2027)实施方案》(杭交发〔2023〕7号)、《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交通强区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从注重连通功能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的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转变和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的转变,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推动全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奋力构建人民满意交通临平样板。

二、总体目标

继续通过对我区不在城市化推进区域的农村公路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开展“四好农村路+”乡村旅游、历史人文、产业经济等交通与经济融合发展的建设模式。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2024—2027年)行动计划,计划建成“四好农村路”约138公里,完成投资约3.8亿元,确保我区农村公路能够串起美丽乡村、连接美丽景区、联动美丽产业、带动美丽经济、促进美好生活,基本达到每个镇街范围乡村道路联网畅达、路况良好、配套完善、整洁有序、环境优美。到2027年,实现乡镇通一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100%,差等路动态清零,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5%,农村客运数字化服务场景覆盖率大于90%;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安全精细化管理覆盖率、危桥病隧当年处治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覆盖率均保持100%;开展好“一路一档”自动化检测数据管理及科学决策应用场景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成畅达、平安、智慧、共享的“四好农村路”2.0版,为高质量实现“两个先行”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三、建设范围、标准及类型

(一)建设范围

本次“四好农村路”建设范围为:临平区近五年内不进行城市化建设的村(社区)中涉及的村道和乡道,且未列入过2021—2023年三年行动计划的道路。

(二)实施原则

建设“四好农村路”,要坚持“规划在先、整体提升”原则,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编制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并组织对上报道路的核准,对已符合“四好农村路”标准且纳入公路数据库的道路,由各镇街统一树立路长牌;对不符合“四好农村路”的道路予以梳理统计,进行“一镇一方案”“一路一方案”调查设计,乡村道由镇街负责实施,县道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并逐年列入实施计划。

(三)建设标准

1.等级标准:属于农村道路(符合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文件中所指的农村道路),按照上级农村道路的等级标准(交通部门所指的农村道路)实施拓宽改建,按路基宽不超过8米,路面宽不超过7米的标准建设,桥梁与路基原则同宽并按公路桥梁标准设计。对5米(含)以下道路不具备拓宽条件的,则增加错车道来提高通行能力。

2.环境整洁: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不雅建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治、对低小散企业及乱堆物进行整治、对行道树进行补种、对各类杆线进行有序归并,消除视觉污染;道路路口按照因地制宜原则进行美化。

3.功能完善:道路建设中应考虑公交线路和站点的设置,配套建设公交站台,有条件的尽量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小型停车场、路灯照明等配套设施,充分利用存量绿化苗木种植行道树,降低成本。各镇街应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考虑道路沿线截污纳管、供水管道、强弱电管道、燃气管道等其他项目一并实施,防止已建成道路重复开挖和重复投资建设。同时,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主体合作,建设改造县级共同配送中心,改造提升“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和“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开通一批客货邮合作线路。

4.管理有序:“四好农村路”建成后,各镇街应按照“乡村道乡镇管”的原则建章立制,落实专门的管养队伍,做好道路保洁和维修,落实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整洁有序。

5.安全稳定: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化乡村道路口 “五个一”(即减速带、停让设施、警示柱、凸面镜、爆闪警示灯)安全设施建设;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警告标志和路侧护栏设置;四、五类危桥病隧“发现一座、处治一座”,逐年改造承载能力不足、存在结构缺陷及其他适应性不足桥梁。

(四)建设类型

1.拓宽改造类型。目前宽度少于5米(含),已录入省公路数据库且原则上纳入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并具有拓宽条件的乡村道应进行改造提升。已通公交或准备通公交但没有入库的5米及以下村内主要道路,原则上应予以拓宽,尽量提升至双车道。

2.连接道路类型。对不具备拓宽条件的房屋较为密集区域和部分断头路、瓶颈路,如符合《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等文件规定的,应建设村内的连接道路,改善区域路网。

3.综合提升类型。对现状农村公路进行路面路况提升,集中开展路面大中修。

四、建设计划

四年共计划建设完成约138公里“四好农村路”,总投资约3.8亿元。其中:新改建约39公里;综合提升约99公里。

2024年:计划新开工建设约34公里,总投资估算约1.1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8亿元。

2025年:完成2024年续建项目剩余投资约0.3亿元;计划新开工建设约29公里,总投资估算约0.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6亿元。

2026年:完成2025年续建项目剩余投资约0.2亿元;计划新开工建设约40公里,总投资估算约0.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6亿元。

2027年:完成2026年续建项目剩余投资约0.3亿元;计划新开工建设约35公里,总投资估算约1.0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7亿元。

五、有关政策

(一)关于建设模式。“四好农村路”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打包立项”的原则,区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各镇街“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的认定、计划制定、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交)工验收等行业监管和检查指导工作。由属地镇街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前期政策处理、设计、立项、招标和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年度项目应整体打包立项,根据项目大小确定1—2个标段,其中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为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资质。“四好农村路”建设竣(交)工验收后,原则上该道路三年内不再安排项目。

(二)关于项目用地。“四好农村路”建设应当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拓宽或改建。涉及新增用地应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占用耕地的须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三)关于资金分担。“四好农村路”建设,建安费、设计费、监理费由区财政承担80%,镇街承担20%;其余前期、建设资金及征迁、管线迁改、征借地等政策处理费由镇街承担。各镇街应严格按照额定标准进行设计,区财政局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对建设资金进行审核,镇街负责实施。项目开工后凭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支付区财政承担部分的30%,竣(交)工验收后支付区财政承担部分的50%,剩余部分(含变更费用)凭审计报告支付区财政承担部分的尾款(变更费用计取8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镇街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四好农村路”工作的日常牵头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工作进展,并做好行业监管、指导和检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不含前期征迁费用)保障,做好项目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工作;区发改局负责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立项、概算审核等工作,做好项目审批指导;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统筹工作;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负责做好项目规划审查和用地保障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美乡村与“四好农村路”结合有关工作,做好涉水、涉林审批;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负责项目交通组织方案审批指导工作,做好交通秩序管理;各镇街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强化主体责任,按期优质高效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其余区级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力配合做好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宣传工作,发动全区干部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切实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三)加强项目管理。将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体现各部门、各镇街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以运用。项目将纳入交通“数字建管仓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各镇街要加强对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影像和内业等相关资料整理报送工作。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2024年5月1日至正式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附件:临平政办〔2024〕37号.wps


分享到: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4-18457 文件编号 临平政办〔2024〕37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2-2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1-2024-0006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政策解读 图片解读 征求意见和反馈: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临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2024—2027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交通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纵深推进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全面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1号)、《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4〕59号)、《杭州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2023—2027)实施方案》(杭交发〔2023〕7号)、《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交通强区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从注重连通功能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的转变、从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转变和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的转变,全面提升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水平,推动全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质扩面,打造“特色致富路”“平安放心路”“美丽乡村路”“美好生活路”,奋力构建人民满意交通临平样板。

二、总体目标

继续通过对我区不在城市化推进区域的农村公路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开展“四好农村路+”乡村旅游、历史人文、产业经济等交通与经济融合发展的建设模式。实施“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2024—2027年)行动计划,计划建成“四好农村路”约138公里,完成投资约3.8亿元,确保我区农村公路能够串起美丽乡村、连接美丽景区、联动美丽产业、带动美丽经济、促进美好生活,基本达到每个镇街范围乡村道路联网畅达、路况良好、配套完善、整洁有序、环境优美。到2027年,实现乡镇通一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100%,差等路动态清零,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5%,农村客运数字化服务场景覆盖率大于90%;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安全精细化管理覆盖率、危桥病隧当年处治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覆盖率均保持100%;开展好“一路一档”自动化检测数据管理及科学决策应用场景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成畅达、平安、智慧、共享的“四好农村路”2.0版,为高质量实现“两个先行”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三、建设范围、标准及类型

(一)建设范围

本次“四好农村路”建设范围为:临平区近五年内不进行城市化建设的村(社区)中涉及的村道和乡道,且未列入过2021—2023年三年行动计划的道路。

(二)实施原则

建设“四好农村路”,要坚持“规划在先、整体提升”原则,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编制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并组织对上报道路的核准,对已符合“四好农村路”标准且纳入公路数据库的道路,由各镇街统一树立路长牌;对不符合“四好农村路”的道路予以梳理统计,进行“一镇一方案”“一路一方案”调查设计,乡村道由镇街负责实施,县道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并逐年列入实施计划。

(三)建设标准

1.等级标准:属于农村道路(符合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文件中所指的农村道路),按照上级农村道路的等级标准(交通部门所指的农村道路)实施拓宽改建,按路基宽不超过8米,路面宽不超过7米的标准建设,桥梁与路基原则同宽并按公路桥梁标准设计。对5米(含)以下道路不具备拓宽条件的,则增加错车道来提高通行能力。

2.环境整洁: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对不雅建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治、对低小散企业及乱堆物进行整治、对行道树进行补种、对各类杆线进行有序归并,消除视觉污染;道路路口按照因地制宜原则进行美化。

3.功能完善:道路建设中应考虑公交线路和站点的设置,配套建设公交站台,有条件的尽量利用存量用地建设小型停车场、路灯照明等配套设施,充分利用存量绿化苗木种植行道树,降低成本。各镇街应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统筹考虑道路沿线截污纳管、供水管道、强弱电管道、燃气管道等其他项目一并实施,防止已建成道路重复开挖和重复投资建设。同时,推进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主体合作,建设改造县级共同配送中心,改造提升“多站合一”乡镇客货邮融合服务站和“一点多能”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开通一批客货邮合作线路。

4.管理有序:“四好农村路”建成后,各镇街应按照“乡村道乡镇管”的原则建章立制,落实专门的管养队伍,做好道路保洁和维修,落实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整洁有序。

5.安全稳定: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深化乡村道路口 “五个一”(即减速带、停让设施、警示柱、凸面镜、爆闪警示灯)安全设施建设;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警告标志和路侧护栏设置;四、五类危桥病隧“发现一座、处治一座”,逐年改造承载能力不足、存在结构缺陷及其他适应性不足桥梁。

(四)建设类型

1.拓宽改造类型。目前宽度少于5米(含),已录入省公路数据库且原则上纳入农村公路网布局规划,并具有拓宽条件的乡村道应进行改造提升。已通公交或准备通公交但没有入库的5米及以下村内主要道路,原则上应予以拓宽,尽量提升至双车道。

2.连接道路类型。对不具备拓宽条件的房屋较为密集区域和部分断头路、瓶颈路,如符合《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等文件规定的,应建设村内的连接道路,改善区域路网。

3.综合提升类型。对现状农村公路进行路面路况提升,集中开展路面大中修。

四、建设计划

四年共计划建设完成约138公里“四好农村路”,总投资约3.8亿元。其中:新改建约39公里;综合提升约99公里。

2024年:计划新开工建设约34公里,总投资估算约1.1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8亿元。

2025年:完成2024年续建项目剩余投资约0.3亿元;计划新开工建设约29公里,总投资估算约0.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6亿元。

2026年:完成2025年续建项目剩余投资约0.2亿元;计划新开工建设约40公里,总投资估算约0.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6亿元。

2027年:完成2026年续建项目剩余投资约0.3亿元;计划新开工建设约35公里,总投资估算约1.0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约0.7亿元。

五、有关政策

(一)关于建设模式。“四好农村路”建设,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打包立项”的原则,区交通运输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各镇街“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的认定、计划制定、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竣(交)工验收等行业监管和检查指导工作。由属地镇街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前期政策处理、设计、立项、招标和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年度项目应整体打包立项,根据项目大小确定1—2个标段,其中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为公路工程或公路养护资质。“四好农村路”建设竣(交)工验收后,原则上该道路三年内不再安排项目。

(二)关于项目用地。“四好农村路”建设应当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拓宽或改建。涉及新增用地应严格按照《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占用耕地的须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

(三)关于资金分担。“四好农村路”建设,建安费、设计费、监理费由区财政承担80%,镇街承担20%;其余前期、建设资金及征迁、管线迁改、征借地等政策处理费由镇街承担。各镇街应严格按照额定标准进行设计,区财政局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对建设资金进行审核,镇街负责实施。项目开工后凭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支付区财政承担部分的30%,竣(交)工验收后支付区财政承担部分的50%,剩余部分(含变更费用)凭审计报告支付区财政承担部分的尾款(变更费用计取80%)。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交通牵头、部门联动、镇街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四好农村路”工作的日常牵头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工作进展,并做好行业监管、指导和检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建设资金(不含前期征迁费用)保障,做好项目预算审核、资金拨付工作;区发改局负责项目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立项、概算审核等工作,做好项目审批指导;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统筹工作;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负责做好项目规划审查和用地保障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和美乡村与“四好农村路”结合有关工作,做好涉水、涉林审批;市公安局临平区分局负责项目交通组织方案审批指导工作,做好交通秩序管理;各镇街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强化主体责任,按期优质高效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任务。其余区级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力配合做好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载体,积极开展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宣传工作,发动全区干部群众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切实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三)加强项目管理。将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体现各部门、各镇街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以运用。项目将纳入交通“数字建管仓平台”进行统一管理,提升规范化、专业化、数字化管理水平。各镇街要加强对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的影像和内业等相关资料整理报送工作。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2024年5月1日至正式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附件:临平政办〔2024〕37号.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