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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0/2024-18495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政府办公室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解读】关于《临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4-12-27 17:02:46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全面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进一步推动我区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临平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依据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要点》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1号)
3.《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4〕59号)
4.《杭州市建设“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2023-2027) 实施方案》(杭交发〔2023〕7号)
三、适用对象
本次“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行动计划的范围为临平区近五年内不进行城市化建设的村(社区)中涉及的村道和乡道,且未列入过2021-2023年三年行动计划的道路。
四、具体举措
1.制定工作目标:临平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四年(2024-2027)共计划建成“四好农村路”约138公里,完成投资约3.8亿元。
2.明确建设范围、标准及类型:坚持“规划在先、整体提升”的实施原则,按路基宽不超过8米,路面宽不超过7米的标准建设,因地制宜的对农村公路进行拓宽改建、连接道路或者综合提升。
3.细化建设步骤:2024-2027每年按35公里左右建设里程,1亿左右的投资规模,逐年细化新开工里程、年度完成投资及完成续建投资的具体实施步骤。
4.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在项目建设方面,原则上在一条“四好农村路”建设竣(交)工验收后,三年内不再安排项目;在项目用地方面,始终坚持严格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占用耕地的须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在资金分担方面,建安费、设计费、监理费由区财政承担80%,镇街承担20%,其余前期、建设资金及征迁、管线迁改、征借地等政策处理费由镇街承担。
5.落实保障措施:在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主要由交通部门牵头开展各项协调、行业监管和指导检查工作,各镇街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其他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完成。并将建设项目纳入交通“数字建管仓平台”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工作宣传力度。
五、关键词解释
“四好农村路”是指农村公路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是对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旨在通过高质量的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农村道路是指符合自然资办函〔2023〕337号文件中所指的,且按照交通部门的等级标准建设并将路况信息采集纳入交通数据库管理的农村道路。
六、注意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2024年5月1日至正式实施期间符合条件的可参照执行。
七、解读单位和解读人
解读单位: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徐峰
联系电话:0571-86165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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