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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9/2024-18512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住建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住建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2-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关于《关于明确临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24-12-30 14:06:57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临平区营商环境,并与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保持一致,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临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

2.《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杭建设〔2024〕85 号。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相比省市的最新配套费征收标准,我区原征收标准所有地下面积和工业类项目均高出40元/平方米。

征收时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在2024年11月1日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在2024年11月1日(含)后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

住宅:地上90;地下90

住宅:地上:90;地下:50

非住宅:地上140;地下140

非住宅:工业、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地上100;地下100

其他非住宅项目:地上140;地下100

四、关键词解释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收费标准+地下建筑面积(人防面积除外)×收费标准,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扩建、改建、拆复建项目及旧城改造拆建项目按新增面积征收。

五、其他事项

调整内容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国家、省、市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顾晓玲

联系方式:0571-8916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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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明确临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9/2024-18512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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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4-12-30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临平区营商环境,并与省、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保持一致,我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临平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二、政策依据

1.《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

2.《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杭建设〔2024〕85 号。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相比省市的最新配套费征收标准,我区原征收标准所有地下面积和工业类项目均高出40元/平方米。

征收时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在2024年11月1日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在2024年11月1日(含)后

收费标准

(元/平方米)

住宅:地上90;地下90

住宅:地上:90;地下:50

非住宅:地上140;地下140

非住宅:工业、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地上100;地下100

其他非住宅项目:地上140;地下100

四、关键词解释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项目地上建筑面积×收费标准+地下建筑面积(人防面积除外)×收费标准,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面积为准;扩建、改建、拆复建项目及旧城改造拆建项目按新增面积征收。

五、其他事项

调整内容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国家、省、市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顾晓玲

联系方式:0571-8916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