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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06865 文件编号 临平政办〔2022〕12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1-2022-0005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3-09 18:25:38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结合临平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全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6号)

2.《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浙林防[2018]79号)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七项举措、三点要求,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区级古树”认定并列入后备资源保护管理;

(二)明确古树名木档案管理、保护范围及日常养护要求;

(三)明确深化古树公园建设,试点建设高标准古树公园;

(四)明确古树文化挖掘和弘扬工作;

(五)明确相关财政扶持标准;

(六)明确各部门、镇街、行政村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三、注意事项

明确《意见》自2022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5日。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解读人:李忠明

联系方式:0571-8953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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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21/2022-06865 文件编号 临平政办〔2022〕12号
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农业农村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2-03-07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ALPD01-2022-0005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意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结合临平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全区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56号)

2.《浙江省古树名木认定办法》(浙林防[2018]79号)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分七项举措、三点要求,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区级古树”认定并列入后备资源保护管理;

(二)明确古树名木档案管理、保护范围及日常养护要求;

(三)明确深化古树公园建设,试点建设高标准古树公园;

(四)明确古树文化挖掘和弘扬工作;

(五)明确相关财政扶持标准;

(六)明确各部门、镇街、行政村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三、注意事项

明确《意见》自2022年4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5日。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平区农业农村局(林业水利局)

解读人:李忠明

联系方式:0571-89532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