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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4-1755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0-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解读】关于《杭州市临平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研究室) 发布时间: 2024-10-31 16:18:49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临平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格局。1.明确《办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是外聘法律顾问,内部法律顾问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管理。2.明确区政府和各部门、镇街、产业平台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1.规范内部法律顾问的聘任条件。2.规定了外聘法律顾问的名额要求、选聘方式、聘任条件、聘前流程、聘任合同、聘后备案、聘任期限。通过规范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程序,严把法律顾问选聘的入口关,确保选聘对象的整体素质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1.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利和义务。2.规定聘任单位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应当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3.明确法律意见出具形式、解聘情形和法律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

(四)建立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1.详细规定了对外聘法律顾问的考核流程、周期、形式、内容和标准。2.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将考核等次与顾问费用、续聘解聘相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督促作用。3.规定考核的一票否决情形,进一步倒逼政府法律顾问规范高效履职。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1.创新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机制,为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2.明确工作经费保障、《办法》的实施日期和效力。

附件包括《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参考文本)》和《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

四、关键词解释

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分为内部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内部法律顾问由本单位公职律师或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担任,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管理。外聘法律顾问作为内部法律顾问的补充,可以由执业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按照本办法管理。

五、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聘任单位已经聘任外聘政府法律顾问或者购买相关法律服务的,可将相关合同报区司法局备案后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合同期满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六、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机构: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解读人:曲效锋

联系电话:0571-895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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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杭州市临平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001008001003010/2024-17556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科室 区政府办公室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成文日期 2024-10-3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政策原文 征求意见和反馈: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杭州市临平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一)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格局。1.明确《办法》的调整范围主要是外聘法律顾问,内部法律顾问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管理。2.明确区政府和各部门、镇街、产业平台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构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工作。1.规范内部法律顾问的聘任条件。2.规定了外聘法律顾问的名额要求、选聘方式、聘任条件、聘前流程、聘任合同、聘后备案、聘任期限。通过规范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程序,严把法律顾问选聘的入口关,确保选聘对象的整体素质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1.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利和义务。2.规定聘任单位在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时,应当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作用。3.明确法律意见出具形式、解聘情形和法律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

(四)建立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考核评价机制。1.详细规定了对外聘法律顾问的考核流程、周期、形式、内容和标准。2.完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将考核等次与顾问费用、续聘解聘相挂钩,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督促作用。3.规定考核的一票否决情形,进一步倒逼政府法律顾问规范高效履职。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1.创新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机制,为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2.明确工作经费保障、《办法》的实施日期和效力。

附件包括《外聘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参考文本)》和《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

四、关键词解释

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分为内部法律顾问和外聘法律顾问。内部法律顾问由本单位公职律师或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担任,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管理。外聘法律顾问作为内部法律顾问的补充,可以由执业律师、法学专家担任,按照本办法管理。

五、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聘任单位已经聘任外聘政府法律顾问或者购买相关法律服务的,可将相关合同报区司法局备案后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合同期满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六、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机构:杭州市临平区司法局

解读人:曲效锋

联系电话:0571-8953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