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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1/2024-0378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发改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发改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优化临平区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修复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4-05-17 17:18:38 浏览次数:
2024年5月8日, 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临平区财政局发布了《关于优化临平区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修复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政策解读如下:
一、《通知》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7〕136号)对城市道路的含义、收费范围、收费项目、不得收取的情况进行了明确,但对收费标准,要求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道路等级、道路区位、占道性质、使用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通知》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988号)
《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3〕410号)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7〕136号)
三、《通知》包含了哪些内容?
通知要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执行部门按照相关办法收取;明确了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求行业主管单位依法依规发布涉及区内城市主干道、其他道路的名录。
四、临平区城市道路占道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详见下表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主干道 | 其他道路 | |
经营性占道 | 1 | 0.6 |
施工、堆物及其他占道 | 0.5 | 0.4 |
停车占道 | 0.7 | 0.5 |
落地广告、标志占道 | 0.15 | 0.1 |
备注:单位为元/天·平方米
五、临平区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具体详见下表
类别 | 路面材料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
车行道 | 沥青路面 | 元/平方米 | 200 | |
水泥砼路面 | 元/平方米 | 180 | ||
块石路面 | 元/平方米 | 150 | ||
砂石路面 | 元/平方米 | 50 | ||
土路面 | 元/平方米 | 30 | ||
其他路面 | 元/平方米 | 90 | ||
平、侧石 | 米 | 50 | ||
人行道 | 砼铺装路面 | 元/平方米 | 110 | |
花岗石路面 | 元/平方米 | 250 | ||
青石板、火烧板路面 | 元/平方米 | 220 | ||
预制板路面 | 彩色 | 元/平方米 | 130 | |
素色 | 元/平方米 | 90 | ||
广场砖路面 | 元/平方米 | 160 | ||
其他路面 | 元/平方米 | 50 | ||
铺装残缺 | 元/平方米 | 40 | ||
路肩空地 | 无铺装路面 | 元/平方米 | 20 |
六、适用对象: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拆建施工、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搭建棚亭、摆摊设点、设置广告标志或其他临时占道的单位和个人。
七、注意事项:未经批准而擅自挖掘、破坏路面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九、关键词解释:道路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街巷道路、楼间通道、路面边缘至现有合法建筑物之间的土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以及路肩、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道路两侧边坡边沟、照明设施、路名牌、吨位牌等附属设施”。“桥梁设施包括: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梯、照明设施、桥名牌、限载牌、收费亭等桥梁附属设施和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十、实施日期
该文件自2024年6月8日起施行。
十一、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唐旭辉
联系电话:0571-8953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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