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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001008001003016/2025-20685 | 文件编号 | 临平司法〔2025〕4号 |
责任部门 | 区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司法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成文日期 | 2025-03-18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统一编号: | ALPD11-2025-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关联类型: | 政策原文 | 征求意见和反馈: |
关于《杭州市临平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实施办法(修订)》的政策解读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3-24 12:09:32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随着临平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趋势,传统调解机制在资源配置、专业性、法治化水平等方面面临挑战。为适应新形势,临平区需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强化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保障力度。
本《办法》的制定旨在通过完善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激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积极性,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为临平区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制定依据
《办法》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主要包括: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二)省级文件: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体系的意见》(浙委办发〔2022〕67号)
(三)市级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若干举措》(市委办发〔2023〕70号)
2.《杭州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
3.《杭州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司〔2020〕179号)
(四)地方实践:
结合临平区实际需求及原有政策《杭州市临平区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实施办法》(临平司法〔2022〕17号)的优化调整。
三、主要内容
《办法》围绕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核心目标,提出以下重点内容:一是明确经费适用范围。包括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员“以奖代补”补贴、镇街及行业部门购买调解服务经费。二是细化“以奖代补”机制。明确补贴对象、案件分类与补贴标准、申报规则。三是规范政府购买调解服务。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方式。四是其他保障。明确调解组织开展工作的各类保障。
四、政策举措
一是创新激励机制。“以奖代补”分档补贴,突出“多调多补、优调优补”,激发调解员积极性;对特别重大疑难纠纷高额补贴,破解历史遗留问题调处难题。二是引入市场化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吸纳专业社会组织、律所参与调解,提升行业性、专业性矛盾化解能力。三是强化法治保障。严格规范调解文书(如协议书、卷宗),明确不予受理的纠纷类型,确保调解程序合法合规。四是全流程监管。财政、审计部门监督资金使用,司法局抽查案件真实性,购买服务实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五是注重基层基础。明确镇街、村社调解员配备标准,保障办公条件,推动调解力量向基层倾斜。
五、关键词解释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六、适用范围和实行时间
适用范围:杭州市临平区
实行时间:2025年5月1日
七、解读机关情况
《办法(修订)》由区司法局负责解读,具体联系科室为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电话0571-86166623。
解读人:骆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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